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春阳台”流动少年宫项目系列活动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春阳台”流动少年宫项目系列活动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希望工程实施30周年重要寄语精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广州市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的行动方案》精神,按照团市委《广州少先队组织“10 项赋能乡村学校,服务少年儿童全面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拟联合广东省唯品会慈善基金会、市少年宫开展“春阳台”流动少年宫系列项目活动。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450,000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2024年10月
2.地点:广州市内
(五)项目内容和指标要求
供应商应完成的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如下工作:
1.安全性:确保参与系列活动的领导和师生的人身交通安全,不得出现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2.负责前期活动发布,配合开展合作洽谈工作;
3.负责协调项目活动中学生、老师的募集、活动的开展、场地协调、活动效果的媒体报道、后勤保障等,制定活动、交通与行程安排等项目活动开展细化手册;
4.组织管理参与学习活动的学生,维持现场秩序;
5.负责经费申请与管理;
6.负责系列项目活动策划具体执行工作(包括启动仪式,青少年素养提升课程,师资素养提升培训,项目活动书法、文艺汇演,系列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文字材料撰写,物料设计制作,宣传等工作);
7.项目活动开展跟踪管理,提交项目情况报告,结项报告及总结。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12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407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3年10月12日15时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407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407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0-83379579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青基会招标参选文件格式
附件2.“春阳台”流动少年宫项目系列活动采购内容清单
附件2、“春阳台”流动少年宫项目系列活动采购内容清单.docx
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