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我为群众办实事”——2023年度海珠区“福袋传城”行动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我为群众办实事”——2023年度海珠区“福袋传城”行动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我为群 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帮扶关爱困境群体,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团海珠区委等多部门开展第十一届海珠区“福袋传城”新春关怀行动。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
2.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五)项目内容和指标要求
供应商应完成的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如下工作:
1、完成福袋的制作和物资的采购;
2、负责活动具体执行工作(包括派发仪式、文字材料撰写、物料设计制作、宣传、后续福袋派发等工作);
3、协助管理参与活动的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4、负责经费申请与管理;
5、项目活动开展跟踪管理,提交项目情况报告,结项报告及总结。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2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407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标评审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407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407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0-83379579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青基会招标参选文件格式
附件2.“我为群众办实事”——2023年度海珠区“福袋传城”行动项目采购内容清单
附件2、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2023年度海珠区“福袋传城”行动采购内容清单.docx
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