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第五届第五次理事会全体大会的公告
2020-07-27

2020年7月27日,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召开第五届第五次理事会全体大会通讯会议。

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十三个议题:《关于市青基会“众粤同心 抗击疫情”新冠肺炎疫情募捐活动捐赠情况的报告》《市青基会关于为毕节市威宁县20条贫困村提供脱贫攻坚帮扶经费的报告》,同意列支40万元项目经费、《市青基会关于2019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报相关事宜的报告》,同意列支80.5407万元项目经费、《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2020年5-6月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开支报告》《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关于成立党支部的报告》,同意董靖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关于委派关绮珊同志担任市青基会党支部纪检专员的报告》,同意关绮珊同志担任市青基会党支部纪检专员、《关于市青基会办公地点搬迁的报告》,同意市青基会搬迁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6号504房、《关于市青基会开立“6∙30”广东扶贫济困日银行专户的报告》,同意开立“6∙30”广东扶贫济困日银行专户,同意将2019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专项结余资金69,131.40元、2020年度广东扶贫济困专项捐赠资金804,540.52元转至该银行专户、《关于市青基会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深化关心关爱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办公室搬迁原有固定资产处理的报告》,同意对部分已经损坏和不适合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市青基会关于提请审定调整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报告》,同意业务主管单位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变更为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关于<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章程>的修改说明》,同意修改章程,具体事项如下:(一)本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第一章第五条由“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主管单位是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变更为“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主管单位是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二)本基金会的住所:第一章第六条由“本基金会的住所是广州市人民北875号401房”变更为“本基金会的住所是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6号504房”、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市青基会接收法兰克福儿童游乐设施的报告》,同意接收法兰克福捐赠儿童游乐设施一批(总价值20950欧元)并按捐赠人意愿捐赠至越秀区的小学或幼儿园作为教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