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10项赋能乡村学校,服务少年儿童全面发展”专项行动之——红领巾牵手行动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10项赋能乡村学校,服务少年儿童全面发展”专项行动之——红领巾牵手行动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打造队室(队角)和图书角,购买鼓号队的相关活动器材,组织实施项目内容。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115,000元(大写:壹拾壹万伍仟元)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开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至12月
2.地点:广州市内
(五)项目工作要求
供应商应完成的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如下工作:
1.负责广州市内6所学校开展鼓号嘹亮活动,负责为这6所学校采购配送1套鼓号器材。活动学校:花都区花东镇七星小学、花都区梯面镇梯面小学、从化区鳌头镇同心小学、从化区良口镇良口第二小学、增城区荔城街中心小学、增城区派潭镇中心小学。
2.负责广州市内5所学校开展少先队文化交流活动,负责为这5所学校在学校内部打造一个队室(队角)。活动学校:花都区赤坭镇华南小学、花都区炭步镇大涡小学、南沙区新垦学校、从化区太平镇上塘小学、增城区派潭镇天伦学校。
3.负责广州市内3所学校开展“红领巾爱阅读”牵手行动。负责为这3所学校分别打造1个红领巾希望图书室(角),并寄送一批书籍。活动学校:南沙区东涌中学、从化太平镇区钱岗八一小学、增城区荔湖小学。
4.协助组织相关学校开展活动。
5.协助主办单位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17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407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
六、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
2023年10月24日——10月26日内
(二)评审地点
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地 址: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407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0-83379579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广州青基会招标参选文件格式
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