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唯爱共融”教育主题系列活动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唯爱共融”教育主题系列活动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为巩固推动特殊少年儿童社会融入,倡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特殊少年儿童群体需求,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广州市少年宫共同开展唯爱共融教育主题系列活动。具体包括唯爱共融社区公益艺术节、教师培训、特殊少年儿童社区公益课堂等系列活动,并进行统一教学成果展示和宣传,提升公众对融合教育的认识。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少年宫、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26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元整)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
2.地点:海珠区、花都区
(五)项目内容和指标要求
供应商应完成的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如下工作:
1、负责开展唯爱共融社区公益艺术节活动,包括艺术团演出、公益义卖、融合倡导展览、公益倡导等活动;
2、负责开展唯爱共融融合教育教师培训,共计8场;
3、负责开展唯爱共融特殊少年儿童社区公益课堂,包括结合学校、社工机构、公益组织开展的融合教育免费课程及一对一音乐治疗课程;
4、负责进行唯爱共融教育主题活动宣传,包括宣传片拍摄、制作及宣传册设计制作等。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10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的方案及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407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项目采购截止报价后的3个工作日内
(二)评审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407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407室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0-83379579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
1.广州青基会招标参选文件格式
2.“唯爱共融”教育主题系列活动项目采购清单
附件2. “唯爱共融”教育主题系列活动项目采购清单.docx
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