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采购人)对2021年“关爱特殊需要青少年艺术发展系列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关爱特殊需要青少年艺术发展系列活动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至12月
2.地点:广州市、清远市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26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元整)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内容和指标要求
供应商应完成的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如下工作:
1.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并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2.按时间节点完成采购清单上的项目;
3.配套人力资源和宣传资源;
4.协助主办单位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五)其他要求
报价方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17时30分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6号富力盈凯广场504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1年5月24日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6号富力盈凯广场504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6号富力盈凯广场504室
联系人:李梦君
电 话:020-83379579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